一、电子发票采用OFD新版式,取消发票专用章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根据文件,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新版OFD电子发票的优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解读,通过 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 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以下优点:
一是文件格式更加规范。采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OFD格式,做到了格式统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
二是发票票样更加简洁。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
三是签章方式更加先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税务总局另行公告前,继续有效。
三、新版OFD电子发票如何查验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发票ofd版式文件阅读器下载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rjxz/2019-11/11/content_ca120e581e724f38bc2b977477326dca.shtml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584/content.html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42583/content.html